针刀医学的四大基本理论基础之二:
第四章 关于慢性软组织损伤病因病理学的新理论(5)
第四节 软组织损伤的病理变化过程
软组织损伤的病理变化过程是非常复杂的,急性暴力性外伤大多引起较大血管的破裂、肌肉断裂、骨折,在临床上大多注重骨折的治疗,对软组织的处理就是只注意止血、清创、缝合伤口、防止感染,急性期过后,就很少注意软组织的问题,即使注意了,由于对软组织损伤的病理变化过程不是很清楚,也很难阻止它演变为慢性软组织损伤性疾病。
软组织损伤以后,病理变化的结果有四个方面,即粘连、结疤、挛缩、堵塞。这是造成慢性软组织损伤疾病的四大病理因素。下面我们来看看这四大病理因素是怎样形成的。
第一是粘连,软组织粘连是一个病理概念,不是生理概念。就是说正常人体肌肉都是附着在骨头上的,这并不是我们所说的粘连,这是生理现象。而我们所说的软组织粘连,是由于外伤或疾病破坏了软组织后在修复过程中产生的粘连。软组织粘连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外伤性软组织粘连,第二类为某种疾病破坏了软组织而引起的粘连(下称病理性软组织粘连)。
外伤性软组织粘连是怎样产生的呢?
各种不同程度的外力作用于人体,都会不同程度的损伤肌肉、血管、神经、韧带等软组织,即使是很轻微的外伤,肌肉纤维和毛细血管都会受到一定破坏而断裂出血,这样人体就要进行修复,在修复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就会把软组织粘连到一起,因而形成软组织粘连,这当然不是直观下所能看到的。
我们将软组织外伤性损伤分为暴力损伤、积累性损伤、隐蔽性损伤、疲劳性损伤、自重性损伤、情绪性损伤六种。
暴力外伤就是指明显的外力作用于人体,发生骨折、脱位、肌肉皮肤撕裂。这些损伤都要破坏软组织,这是显而易见的,在治疗和恢复过程中,在一定的因素影响下,就会发生骨骼、肌肉、血管、神经、腱膜、肌间膜、脏器之间的粘连。
积累性损伤同样会使肌肉纤维、微细血管、韧带轻度撕裂和出血,因此同样人体在进行修复过程中会发生结疤和粘连。过去关于肌肉劳损、脏器损伤后遗症这一类疾病,其实质原因,大多数是由于结疤粘连而治顽固不愈的。
隐蔽性外伤是指受外伤很轻微。不引起医生和病人的注意。
疲劳性损伤导致人体内的损伤和积累性损伤相似。
自重性损伤导致人体内的损伤和积累性损伤相似。
情绪性损伤导致人体内的损伤和直接的暴力损伤相似。
据我们临床实践体会,各种外伤后遗症,骨骼、肌肉、神经、血管、韧带、脏器之间的粘连是该病的主要矛盾之一。这一矛盾解决了,其他矛盾就较容易解决了。
病理性软组织粘连可分为:病损性损伤、侵害性损伤、环境性损伤和手术性损伤四种。
病损性损伤和侵害性损伤造成的软组织粘连,是由于某种疾病破坏了原来的肌肉纤维和毛细血管、韧带、筋膜、脏器。人体在什么地方受到损伤破坏,就在什么地方进行修复,这是自然现象,在修复过程中,在一定因素影响下(如缺乏适当的功能活动和锻炼、两个器官相邻、一个器官内部相邻的组织结构,或病变部位紧贴骨面等原因)就会产生结疤粘连,这种粘连我们称之为病理损伤性粘连。如风湿病、疮、疖、感染性疾病等等。
手术性软组织损伤和环境性软组织损伤的粘连,就是由于某种病作切开手术,或环境造成的损伤,在愈合过程中,在一定因素影响下而产生的,其发生机制与上同。
这里我们要强调说明的一点是,不是所有发生粘连的地方都出现临床症状,据笔者初步临床探讨,粘连在人体功能活动较强、相对运动幅度较大的地方容易出现症状。比如四肢、腰背、关节周围如有粘连,容易出现症状,而在头、面、腹部肌肉则较少出现症状。
据我们的研究,粘连这一病因广泛地存在于常见的四肢、躯干、腰背部的损伤性内外科等疾病当中,是这类疾病的重要病理因素,特别在陈旧的顽固不愈的病例中更为普遍。因为粘连通常在直观情况下看不到,利用仪器、实验室检查均无法得出结果,更由于医疗文献对该种病理因素缺乏专门文章,使得在日常临床工作中无法进行针对性治疗。
我们认为按摩所以对慢性腰腿痛有疗效,除疏通气血及其他治疗作用之外,更重要的是因为通过反复按摩能使粘连得到部分松解剥离,这一事实也证明粘连在慢性腰腿痛中存在的普遍性。
下面我们来谈谈粘连的诊断。
对于普遍存在于慢性四肢、躯干、腰背、损伤性内科疾病中的粘连这一重要病理因素如何正确诊断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没有正确的诊断,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治疗。根据我们体会,诊断并不算难,只要对粘连的发生机制有了正确的理解,只要掌握以下几点,即可确定诊断。
一.有外力损伤和病理损伤史。
二.排除其他原因。
三.牵拉病区肌肉有阻碍感。
四.被动活动患肢或躯干,不能完成患处肌肉应完成的动作,并引起疼痛加重。
五.使内脏器官进行针对性活动,引起症状加剧。
据此五点即可确诊为粘连。外力损伤包括明显的暴力损伤、积累性损伤、隐蔽性损伤、疲劳性损伤、自重性损伤、情绪性损伤。病理性损伤,包括病损性损伤、侵害性损伤、环境性损伤和手术性损伤。排除其他病因如肿瘤等。
第二是瘢痕,人体受到各种损伤以后,在进行自我恢复过程中,除了容易引起粘连之外,损伤较严重者在愈合之后就会形成内部瘢痕和外部瘢痕。外部瘢痕是显而易见的,内部瘢痕往往是隐蔽的,但它却是引起严重的慢性软组织损伤性疾病的主要病理因素之一。
第三是挛缩,软组织损伤之后,大多数因自我保护机制而不敢舒张,而多是处在收缩状态,当自我修复完成后,该组织就变短了,当急性期过后,人体要进行正常的功能活动,该组织就不能舒张到正常的长度和宽度,因而就限制了人体的功能活动的范围,所以就成了慢性软组织损伤性疾病的重要病理因素之一。
第四是堵塞,当人体的软组织损伤之后,血管、肌肉纤维及其他肌肉组织器官撕裂、断裂、出血、体液潴留。在人体的复修过程中,血肿机化、体液干涸、其他组织的瘢痕和纤维化都将堵塞人体的正常循环通道,造成某一个部位的血液和体液因潴留而膨胀,而另一些部位血液和体液的供应量减少或减慢它们的流量和流速,从而成了慢性软组织损伤疾病的重要的病理因素之一。
总体来讲,当人体受到各种损伤以后,人体必产生生物物理学和生物化学的变化。轻则部分肌纤维断裂、骨移位,或骨错缝,或筋出槽、脏器组织损害、位置变化,重则骨和软组织断裂、血管断裂、脏器撕裂。骨和软组织的力学状态要发生改变,肌肉、筋膜、肌腱、滑囊、神经、动脉管、静脉管、淋巴管这些组织器官都要遭到破坏,或受到挤压、牵拉从而引起大量细胞破裂、坏死、渗出。这些渗出物成为人体内的废物或异物而刺激周围组织器官,大量渗出引起肿胀,异物刺激引起疼痛缓激肽类、5—羟色胺类致痛物质增高等。
人体通过神经反射系统、体液调节系统和电生理系统的作用,产生病理过程的改变。一是被破坏的机体组织要修补,二是被搞乱的生理功能要恢复。在此修补和恢复过程中,由于病区有关组织的自然保护机制,都处于警觉状态而制动,因此在修复和恢复过程结束时,极易产生粘连、结疤、挛缩、堵塞而形成新的病理因素即:外力损伤(生物、物理学)→变化(骨折移位、骨错缝、筋出槽)→力学状态改变→软组织器官受到破坏→引起挤压、牵拉、松弛→致使大量细胞破裂坏死、组织渗出→成为体内异物→刺激周围组织→引起疼痛→产生生物化学变化(缓激肽类、5-羟色胺类增高)→人体通过神经反射系统、体液调节系统作用→产生病理过程的变化(被搞坏的机体组织修补、被搞乱的生理功能恢复)→由于病区有关组织的保护机制处于警觉状态而制动→结果产生结疤粘连→形成新的病理因素。
[资料来源:《针刀医学原理》,朱汉章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