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刀医学的四大基本理论基础之二:
第四章 关于慢性软组织损伤病因病理学的新理论(3)
第二节 慢性软组织损伤的范围
由于我们过去对慢性软组织损伤疾病的范围认识不足,认为慢性软组织损伤就是局限在肌肉、韧带、筋膜、关节囊、滑囊、腱鞘(有时包括神经、血管),而且主要是指运动系统的组织器官的损害。其实这种认识是极不完整的,慢性软组织损伤疾病不仅是指以上这些组织器官因受到损害而导致的疾病,还包括内脏器官以及与其相连的神经、血管、韧带、筋膜、大脑、小脑、延髓、脊髓等。这些组织既然是软组织,那么它们的损伤性疾病就应该是软组织损伤疾病,由此导致的慢性疾病,就属于慢性软组织损伤的范围。比如众所周知的肠粘连、脑溢血、脑血栓后遗症等,是不是慢性软组织损伤范围的疾病?回答应该是肯定的。
我们不是要把原来认为不是软组织损伤范围的疾病,一定说成是慢性软组织损伤的疾病,而是因为这些器官本来就属于软组织器官,当它受到各种损伤以后,导致的一些严重慢性病与通常所说的慢性软组织损伤疾病的病因病理完全一致。正因为过去我们不认识这一点,才使一些顽固性内脏器官损伤性疾病的病因病理难以认识,从而也就找不到有力而有效的治疗方法。这一观点的改变至关重要,它会使我们重新认识这类疾病的本质,而不会被临床错综复杂的现象所迷惑,因而也就能够找到针对性极强的治疗措施,使绝大部分顽固的内脏器官的慢性病变得到根治,为成千上万的患者解除痛苦。
[资料来源:《针刀医学原理》,朱汉章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