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从工商天津和平分局获悉,从现在开始至2006年春节,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液态奶的专项检查行动,以流通环节灭菌乳、酸牛奶、巴氏杀菌乳3个品种液态奶作为重点品种进行检查。
据介绍,近一个时期,个别企业使用复原奶生产加工液态奶,并在产品标识上作出误导消费者的标注,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环境。所以检查就是为了加强流通环节液态奶的商品质量和外包装标识的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此次专项检查,以流通环节灭菌乳、酸牛奶、巴氏杀菌乳3个品种液态奶作为重点品种;以超市、奶站、奶品批发门市部等作为重点场所。检查中,将严格按照“六查六看”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对液态奶的商品质量和外包装标识的监管。凡发现销售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液态奶,将按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对未按照规定标注“复原乳”字样、未在产品配料表中明示复原乳占原料比例的,将责令下架并停止其销售。同时工商部门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液态奶时,务必仔细辨别!若在市场上发现有上述不符合规定的液态奶商品时,请及时举报。